12月28日下午,经商省政府法制办,省能源局牵头组织召开了《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会。来自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市(州)、县和贵安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相关油气企业等22家单位熟悉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舒葳韧、法规二处处长李勇、副调研员刘开运3位立法专家受邀到会指导,共同研讨我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会议由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海平同志主持。他代表省能源局向省政府法制办一直以来的指导帮助以及与会单位对立法前期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论证会目的。接着,省能源局法规体改处负责人作了《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办法》申报立法有关问题的陈述,油气处负责人作了我省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现状及问题说明。
随后,与会代表从各自角度对该项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急迫性,主要思路、预期效果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谈了认识和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全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严峻,规范管道保护迫在眉睫,管道保护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管道安全运行亟待通过立法给予制度保障和规范,当前申报管道保护立法相当必要且紧迫,支持省政府法制办和省能源局共同牵头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与会单位还对办法涉及到的管理主体职能职责的科学性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规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就草案论证稿的一些具体条文和管道保护中有关归口管理、职责分工、复垦验收、规划建设、拆迁补偿、应急处理、奖惩机制等具体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兰海平副局长感谢各单位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了很好的智力支持。
最后,舒葳韧副主任对论证结果提出了指导意见,他指出,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关系全省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省能源局作为全省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为推进管道保护和制度建设作了大量工作,管道保护立法确实非常重要且必要。但作为立法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更精准科学地梳理和判断政府规章能解决的问题以及问题解决的程度,使立法具备更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李勇处长和刘开运副调研员也分别提出了个人的建议意见。
会后,省政府法制办与省能源局就立项的类型和立法工作的具体推进方式充分交换了意见。兰海平副局长再次感谢省政府法制办给予我局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他指出,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立法前的充分调研和论证既能帮助立法部门科学地决策立与不立的问题,又能科学预判形势问题,明确工作方向,非常及时和必要。他表示,会后省能源局将认真梳理与会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参会人员的口头建议,形成意见汇总,并按照省法制办的意见,尽快确定工作思路,拟制实施方案。
论证会现场
省能源局副局长兰海平主持论证会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舒葳韧莅临论证会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