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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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6-09 10:33: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5年5月31日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1182号),我省被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文件要求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拟定试点方案、开展成本监审、测算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等试点各项工作,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的合作,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于2015年7月底前上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10月15日前上报输配电价测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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