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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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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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5-05-15 10:47:3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陈浩

案件名称

贵州久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南井)“12·8”顶板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5〕23-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5月8日

处罚结果

暂停特种作业操作证(编号:TM520221********2571)30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7日)

处罚事由

根据关于贵州久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南井)“12·8”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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