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黔西南州锦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源煤矿 |
案件名称 |
黔西南州锦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源煤矿“3·2”瓦斯超限事故责令停产整顿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19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4月27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锦源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226〕} |
处罚事由 |
2025年3月2日至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黔西南州锦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源煤矿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黔西南州锦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源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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