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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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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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5-04-22 17:41:1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聂建华

案件名称

黔西金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黔金煤矿(2024)“11·17”运输事故(瞒报)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5〕20-12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4月21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370105********3415)30日(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0日)

处罚事由

根据黔西金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黔金煤矿(2024)“11·17”运输事故(瞒报)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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