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预拨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2年资金通知》(财建〔2023〕12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等要求,我局拟下达中央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奖补2022年度清算和2023年度预拨资金。
现将名单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陈天威;0851-86891226。
按照《财政部关于预拨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2年资金通知》(财建〔2023〕12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等要求,我局拟下达中央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奖补2022年度清算和2023年度预拨资金。
现将名单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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