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违纪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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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违纪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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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3-04-03 17:11:0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23年3月13日,考生朱*军、李* ,在六盘水指定交叉考试点参加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时,监考人员现场发现两人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替考行为,现场监考人员予以制止后责令离开考场。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规定,贵州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省级考试机构)经研究,对违纪人员作出“取消该次考试资格,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的管理。


贵州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省级考试机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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