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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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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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3-02-21 16:03:3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单位

贵州省桐梓县万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木瓜镇万顺煤矿

案件名称

贵州省桐梓县万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木瓜镇万顺煤矿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37

处罚决定时间

2023215

处罚结果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事由

2023111日至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桐梓县工业和能源局对贵州省桐梓县万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木瓜镇万顺煤矿(以下简称“万顺煤矿”)“1·11”瓦斯超限进行核查,发现该矿存在“1250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12501采煤工作面16#水力压裂钻孔压裂影响范围未达到设计要求,在水力压裂未达到效果的区域设计和施工穿层预抽钻孔,未按照水力压裂前的瓦斯抽采半径(最大2.57米)布置,仍按水力压裂后的瓦斯抽采半径(5m)布置,导致该区域瓦斯抽放钻孔布孔密度达不到要求,未能及时将煤层孔洞内积聚的瓦斯抽出,20231111250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时瓦斯超限,时长740秒,最大值达2.81%”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2023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万顺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抄送我局。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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