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 |
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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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2〕018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3月25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事由 |
2022年3月16日,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七处、毕节市能源局对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111517运巷掘进工作面甲烷T2和T5超限报警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该矿存在“2022年3月16日05时11分,111517运巷掘进工作面甲烷T2超限报警,最大值4.57%,持续13分18秒;05时11分,111517运巷掘进工作面甲烷T5超限报警,最大值3.09%,持续15分15秒。经现场核查,发现3月16日111517运巷T2和T5瓦斯超限时,瓦检员叶垚人为将压风自救管接入T2甲烷传感器进气口,致使其不能真实监测甲烷浓度”的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3月19日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对红林煤矿作出停产整顿15日的决定。2022年3月22日,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以《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关于请求暂扣红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百能源呈〔2022〕18号)向我局请示,请求暂扣红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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