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贵州省朗月富乘矿业有限公司播州区枫香镇纸房煤矿 |
案件名称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2〕009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2月28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事由 |
2022年2月16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六处)与播州区工业经济局共同对贵州省朗月富乘矿业有限公司播州区枫香镇纸房煤矿(以下简称“纸房煤矿”)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回头看”评估式监察时,发现该矿存在:“煤矿已与遵义市应急救援大队签订救护协议,但遵义市应急救援大队到达煤矿的行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2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黔煤安监执六移〔2022〕107号)将纸房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
处罚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