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页岩气)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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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页岩气)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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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1-04-30 17:12:3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清洁能源专项资金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我省2020年度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页岩气)绩效目标情况进行了自评,并通过省财政厅审核,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430日至20215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72号贵州省能源局(邮政编码:550004),联系人:王少雷,0851—86891990,传真:0851—86891883


附件:贵州省转移支付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页岩气)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2021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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