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清洁能源专项资金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我省2020年度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页岩气)绩效目标情况进行了自评,并通过省财政厅审核,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72号贵州省能源局(邮政编码:550004),联系人:王少雷,0851—86891990,传真:0851—86891883。
附件:贵州省转移支付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页岩气)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