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和《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黔能源煤炭〔2012〕56号精神及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评估机构评估,本次初审合格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集团)共1家(同时具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31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贵州省能源局煤炭处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91143。
贵州省能源局
2015年5月25日
本次初审合格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煤矿企业(集团)名单
序号 |
煤矿企业(集团)名称 |
煤矿企业(集团) 所在市(州)、县(市、区、特区) |
1 |
贵州拓实能源有限公司 |
贵阳市观山湖区 |
注:该煤矿企业(集团)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