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次公示
公 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申报工作细则〉的通知》(黔能源办〔2013〕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由煤矿企业(集团)申请,经审核,新增基本具备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的煤矿企业(集团)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1—6891881、6891328(传真)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贵州鑫晨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