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能 源 局
黔能源人事〔2011〕385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能源人才统计的
通 知
各市(州、地)能源管理部门、省属能源(电力、煤炭)企业、中央及外省在黔国有或国有控股以及股份制能源(电力、煤炭、石化)企业:
根据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能源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能人事
〔2011〕140号)和贵州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统计的通知》(黔组通
〔2011〕19号)要求,现就开展2010年度全省能源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统计范围和内容
1
、统计范围。
对全省能源人才资源进行全口径统计
。包括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机构、高等院校能源专业、能源企业、能源学会和协会的人才资源。有关概念和统计范围见附1。
2、统计内容。
能源人才资源的规模、素质、结构及分布等情况,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统计调查报表见附2。
二、统计方法
此次统计采取发放统计调查报表的方式,按照调查对象进行全面统计调查。
1、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机构,高等院校能源专业,中央、外省在黔和省属能源企业以及地方国有能源企业,能源学会和协会的人才资源,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2、
集体和非公有制能源企业的人才资源,可采取抽样调查方式。
三、统计分工
1
、省能源局负责全省能源行业人才资源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具体负责对下列单位的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1)省直能源管理部门;
(2)省属能源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机构;
(3)省属高等院校能源专业;
(4)
省属能源(电力、煤炭)企业、中央及外省在黔能源(电力、煤炭、石化)企业
;
(5)省级能源学会和协会。
2
、各市(州、地)能源管理部门按照隶属关系负责本地区
能源行业人才资源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下列单位的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1)
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级
能源管理部门;
(2)
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管理的
能源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机构;
(3)
市(州、地)管理的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能源专业;
(4)除省属、
中央及外省在黔能源企业外的辖区内地方国有、集体和非公有制
能源企业;
(5)
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级
能源学会和协会。
四、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和贵州省关于做好能源行业人才资源统计的相关要求,由省能源局牵头负责全省能源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能源局、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等单位的部署和要求,将能源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统计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2
、省能源局制定全省能源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方案,负责加强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及时组织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
、各
市(州、地)
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基础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科学、合理、准确和真实,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4
、省能源局、各
市(州、地)
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确保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五、时间安排
本次统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
各市(州、地)能源管理部门、省属能源企业、中央及外省在黔国有或国有控股以及股份制能源企业,
于5月18日前上报本单位人才统计工作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5月31日前务必将纸质盖章统计报表和电子版报送省能源局人事处。
统计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gzcoal.gov.cn;也可登录国家能源局邮箱下载:nyjczytj@163.com ,登录密码:123456。统计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能源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贵州省能源局人事处 江庆丰
联系电话:(0851)6891441 (0851)6891324(传真)
附件
:1、能源人才资源有关概念和统计范围
2、2010年度全国能源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报表
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二
主题词:能源
人才资源
统计
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