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
企业自建220KV开关站单独立项核准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21 来源信息:网友提问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7〕14号明确,电网项目分为直流和交流两种。其中,须报省能源局履行核准程序的有:1.所有直流项目;2.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和跨境、跨省(区、市)、跨市(州)500千伏以下交流项目。结合业主提供情况,如新建220kv电网工程为交流项目且不涉及跨省、跨市(州),业主可按照贵州政务服务网公示的核准流程准备资料向项目所在市(州)能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其他情况须向省能源局申请履行核准流程。 二、电网工程核准需先纳入电力相关规划并提供1.项目核准申请;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纳规方面,为推进新能源送出工程与新能源项目本体建设进度合理衔接,每年由各市(州)收集省内核准权限项目信息报送我局,由我局组织纳规审查工作,通过审查的项目即可办理纳规,加快送出项目核准纳规手续办理。相关资料模板可自行登陆贵州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核准机关查看核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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